路邊撿到827萬!男提告討「10%報酬」拿80萬 裁定結果曝光了

大家撿到錢或支票歸還失主會要求報酬嗎?新北一李姓男子於今年初行經土城區中央路與忠義路口時,撿到一張聯邦商銀支票,面額共值827萬1510元,隨即將支票送往土城派出所招領。而後李男得知支票已歸還失主,遂提告請求拿取10%報酬共80萬元。

圖片來源:pexel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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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ETtoday新聞雲》報導,新北地院審理,認為支票不同於一般動產,依法定週年利率5%計算,失主即時拿回支票可獲利息為31萬餘元,最後李男可請求利息的1/10(3萬1018元)做為報酬。

全案審理時,失主表示這張支票是記名票據,禁止背書轉讓,他遺失支票後已掛失止付並報案遺失,只是後來因取回支票,才未完成公示催告讓支票作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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