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騎士「路上撿到皮夾」送去管理室 「打開裡面沒錢」仍被提告侵占6500元

俗話說:「拾金不昧」,教導許多人不應侵佔他人錢財,要保持善心原物歸還。而在高雄,有一名謝姓男子在路邊意外撿到皮夾,並在這之後交給保全人員,結果卻發現皮包內並無錢財,遭到皮夾主人陳姓男子指控侵佔6900元,雙方也因此鬧上法院。日前,此案終於有了最後判決,結果讓許多人都相當驚訝。

圖片來源:ETtoday新聞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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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書顯示,謝男在前年1月3日中午12點時,正欲騎車出門。騎到某處街道時,突然發現有一個皮夾掉在路上,便將皮夾撿起。直到45分鐘後他回到住處,便將皮夾交給保全管理。當時保全有檢查皮夾內部,並無任何金錢。但事後陳男前來取回,卻發現皮夾中的6900元全數消失,氣得向謝男提出告訴。

圖片來源:達志


一審時,檢方認為,皮夾這段時間只有謝男經手,且遺落地點距離謝男住處僅210公尺,為何會花45分鐘才回到住處歸還,侵佔可能性增高不少,但法官認為證據不足,判謝男無罪。因為全案仍有疑義,因此檢方提出上訴。而高院法官檢查監視器畫面時,發現謝男下車拾取後立刻放入口袋,而非打開檢查證件,確實有疑慮;但謝男當下必須雙手騎車,暫時將皮夾放入口袋中,無力分心確認也屬於人之常情,因此不一定有侵佔意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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